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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墙内的公开听证 -------铁东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四平地区首例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
时间:2024-0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了依法贯彻落实应勇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关于“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的新要求、新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羁押审查工作,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根据最新出台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规定》,近日,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轻刑案件,在四平市看守所召开审判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这是四平地区召开的首例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听证会。

召开此次听证会是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依职权主动开展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会议邀请听证员、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区分局侦查人员和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法官共同参加,为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听证会在四平市看守所内召开。听证会前,铁东区人民检察院要求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区分局对被告人社会危险性进行评估。听证会中,承办检察官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工作的规定、要求以及程序进行了讲解,告知了听证人员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详细阐述了本案的案件事实、适用的法律以及对被告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理由和拟决定变更羁押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通过检察机关的公开听证,把法律讲明白,把事实证据摆出来,让大家参与评判。与会听证人员听取承办检察官汇报案件后,分别从当事人认罪认罚态度、主观恶性、社会危险性以及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等方面发表意见,并对被告人在审判阶段是否需要继续羁押进行了评议,提出了综合性的评议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对被告人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

承办检察官听取各方意见后,根据被告人的相关情节,结合公安机关出具的社会危险性评估报告,进行了综合考量,依法决定对被告人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并向铁东区人民法院送达《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书》,铁东区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已对被告人取保候审。

此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工作,不仅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诉讼权利,更是检察机关接受公众监督、增强办案透明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既体现法律威严,也彰显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