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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以多层次工作法深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
时间:2024-03-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精神,四平市铁东区检察院紧紧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以“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为目标,协同联动行政机关、法院,聚焦诉讼内、诉讼外行政争议纠纷,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高质效履职助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积极参与诉前调解,有效实现定分止争。针对人民法院导入至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情况较为复杂的,特别是应诉单位、被诉行政行为实施单位、实际解决问题的单位相分离的重点案件,铁东区检察院与法院形成“提前介入+重大风险案件提前通报+涉诉信访案件提前预警”制度,充分运用司法专业优势,共同分析研判,并结合相关部门职能,促使应当担责的行政机关履职担当,当事人明法晰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共同推进问题解决。近日,铁东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共同化解了辖区内4件涉房屋征收补偿纠纷行政争议案件,通过诉前调解,促成相关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签订和解协议,约定案涉行政补偿款在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完毕,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二是聚焦各类行政案件,立足检察职能,全面化解行政争议。针对行政诉讼、执行活动监督与社会上存在的行政争议、行政申诉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重大反差问题,铁东区检察院聚焦各类行政案件,依法能动履职,始终坚持运用“一案三查”手段,穿透式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案件,采用“精准调查+同步协调化解+检察督促”方式,将协调化解贯穿履职办案始终,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全类型全流程分析有无行政争议化解可能。在办理相关行政机关申请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时,发现行政相对人未完全履行行政处罚,而行政机关存在催告程序瑕疵、超期申请非诉执行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情况,铁东区检察院充分利用府院联动机制,通过“公开听证+检察建议”方式,使生活拮据的行政相对人在认识到行为违法性基础上,行政机关适当减免加处的罚款,既不影响正常生活又能履行行政处罚,亦使行政机关意识到规范执法的重要意义,真正化解行政争议。铁东区检察院在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的同时,针对控告申诉部门接待的尚未进入检察监督程序的行政案件当事人,积极与人民法院沟通了解案件基本情况,配合控告申诉部门充分进行释法说理,全力促使行政争议早日化解、彻底化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恢复执法司法公信力。

三是强化机制建设,聚力促进源头预防。铁东区检察院联合铁东区政府、铁东区法院制发《关于在化解行政争议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明确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范围和重点案件,提出参与听证、检察监督、司法救助等多元化解方式。《意见》特别明确联合监督办法,即有重点的共同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或案卷评查活动,以“监督+协作”助力行政执法规范化,促进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去年,铁东区检察院应铁东区司法局邀请,参与对全区行政执法部门案件集中评查。通过案卷评查,对个别执法不规范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督促及时整改。对发现的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救济权利告知错误问题制发类案监督检察建议,促进其严格规范执法,并及时开展跟踪回访工作,把行政案件评查工作转化为社会治理的效能。